海边小说屋>奇幻玄幻>我在六零有灵泉空间 > 第19章-韩嫣的怀疑
    后来,甘宁投了刘易,一度让蒋钦与周泰误🄖会甘宁已经背叛了当初📈的约定,当起了🈈🟤🟃官兵来与他们作对

    不过,经过甘宁的解释,他们才慢慢的重新🄖与甘宁恢复了联系。

    其实📈😸,当初刘易收服甘宁的时候,他们才刚刚在三大湖打下一🏰点小基业,还算不上真正的强大。

    并且,三人的发展方式,也各有不同。

    甘宁所走的,是精英路线,他🉒🆬的锦帆贼,人人悍勇,但是周泰与蒋钦两人,则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聚集的水贼多了,声势自然就大了,可是🌓⚏🐝,人多就代表开支多,他们一度陷入了一🈈🟤🟃个发展停顿🉷🋼🞬的状态,也就是当初甘宁想向他们借点粮来发展洞庭湖新洲的时候,其实他们的日子也不好过。

    再后来,甘宁指点,以及帮🂟助,他们终于在各自的地方站稳了脚。并且,听从了甘宁的建议,尽可能的招收一些精壮的水贼,并要严格的约束那些水贼不💂🏀🗁能让他们胡乱作恶。周泰早前仅有三几百的水贼兵,现在,发展到约五六千的水贼。

    贼就是贼,五、六千的水贼已经是相当强大的一股水贼了,哪个水贼的手头上有五、六千的水贼,当地的官府都不敢招惹,假若是平时,碰到招安的时候,水贼头领便可以一跃成为将军,如果再能立点功劳什么的还有可能进京见帝。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了这样的事,但是,地方诸侯,也都要小心的讨好他们,🈿🄅或者给予高官厚禄去招收他们,三国时代中,许多的军将他们的前身都是做山贼强盗出身的。

    所以,一股水贼有📂🗿几🆉千人马,其实已经隐隐为一方霸主了。

    鄱阳湖的情况其实也和🆒🏀当初🂟的🉒🆬洞庭湖的情况差不多。各股水贼强盗,各据一方,互相牵制,又互相共存。

    周泰以一支几百人水贼队伍为班底,在鄱阳湖里占据🙦🌪了一个水贼水寨,然后慢慢发展,直到现在,他已经隐隐为鄱阳湖最大的一股水贼了🔞。

    现在,鄱阳湖就似是一个小三国的缩影,包括周泰的这股水贼在内其实还只有三股成气候的水贼。分别是叫太阳盗、青松盗水贼势力,周泰的水贼,叫泰安盗,取自国泰民安的意思,意喻就算是水贼强🝛🋳盗,也是为了国泰民安而努力的意思🊛👁。

    只可惜周泰也算是半个二愣子,实在管理得不怎么样,偶尔,他的水贼里,也会有一些瞒着他作奸犯科的。水贼嘛,不可能真的可以做到人人都是🜁义贼,只劫富济贫。

    太阳盗的人马💪,约五千人,但是一些依附他的小股水贼比较多,🖨🕈🇥加起来,估计也会过万人。另外的青松盗,给刘易的感觉,其实就和当初龙兴的那一股水贼强盗差不多,并不全是真正意义的水贼。他们约有三千人马。对于这一股水👮贼,刘易觉得可以招安。

    真正的水贼强盗,太阳盗,这可是一股百年老贼盗了,他们的水盗首领,也有绿林水盗令,估计也是♰有些来🋍😆⚭历的。

    近两三年,🅄🃾鄱阳湖的水贼强盗,因为周泰的泰安贼的发展,营造出一股大鱼吃小鱼的风气,使得许多小股的水贼强盗🁜🁜,要不是已经被灭,就是已经依附了太阳盗。

    这样的话,倒让刘易🆉少花一些功夫在鄱阳湖里面。直接出兵灭了太阳盗,招安青松盗,整编泰安盗,再把整个鄱阳湖清剿一遍,直接驻兵,派些文官过来,按照治理洞庭湖🞟🕞一样的方法,估计就可以把鄱阳湖稳定下来。

    刘易不打算再在鄱阳湖建基地什么了,所以,除了驻军控制湖域,帮忙控制长江之外,不会对当地的官府产出太大的冲击,当然,水上的税务,就由新汉军收取,并给通告鄱阳湖四周的城镇官府,勒令他们不得再随意向在水中作业的百姓收取赋税,若有百姓投诉给新汉军,那么,驻扎在鄱阳湖的水军,将会对他们的城镇进攻。取缔他们的官府官员,另外选派官府来治理那些地方,不排除由新汉朝派人来,这样,也就等于事实上占领了那些城镇,也差不多等同是占了某个城镇作为基地📓来经营了。

    这个世界,有兵就是王权,谁更强就可以划地为王。刘易有军队驻守在某个地方,实际也等于刘易可以随时占据某一个地方。这也是刘易为什么那么热心💂🏀🗁控制长江水域的原因😽。

    控制了长江🅄🃾,💪不管刘易想怎么样,都会有很大的转环余地。

    虽然还没有开始对翻阳湖的水贼强盗动手,但刘易还是给了一个军的编制周泰⚒,让他先🌭🂐行整编他的泰安盗,待整编好后,再与甘宁的第八、第九军配合,一起攻伐太阳盗。

    丫的,刘易不知道为何,一听到太阳盗这个称谓,心里就想到了后巨某个🗠岛国的太阳旗,心🔵🄺里就有点迫不及待的灭了他。

    鄱阳湖的作战及如何治理的事,刘易就不打算参与了,只要打下了鄱阳湖之后,可以急从洞庭湖新洲派出备用文官前来处理一些政♟🉪🊇务。

    新洲📈😸的新民学府已经建成这么久了,多少也培训出一些具有一定处理简单政务的人才,他们的🉷🋼🞬素质未必很高,但是在固定的模式之下,让他们开展工作还是可以的另外,他们的人品应该也算是🜿🇶🝀过得去的,估计不会有旦敢弄一些弄虚作假、作奸犯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