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更是在伊拉克战争的实战中得出结论,将坦克排除在城市作战之外的原则是错误的。在对费鹿杰市发动的🎽大规模进攻,美军以坦克和装甲车辆为核心,以伤亡50余名海军陆战队士兵的微弱代价,打死和俘获了3000多名敌方武装人员,由此证明坦克才是进行城市作战的最佳装备。
由于坦克所具有的良好的防护,精确强大而高效的火力,灵活的机🝥动性,都是城市巷战进攻作战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和优势,当坦克部队配以步兵的掩护,在巷战中必🕍🈕♳然能达到消灭固守敌人,减少已方伤亡的目的。
在城市作战中坦克的主要用途在于提供步兵所无法携带的重型火力,掩😷🆅🍇护步兵用于高速突击,以及作为强固支撑点让步兵以其为依托进行作战。缺少装甲力量,步兵在城市里必定会陷入更大的伤亡。
更🌯🂤何况现在又没有后世的人手一只rg,坦克部队的生存能力还是蛮强的。
“伦德施泰特将军阁下,您得考虑如果没有坦克这种重型装甲的辅助和掩护,光靠步兵打巷战,那得多出多少伤亡才能获得胜利?我认为坦克还是城市作战的利器,打不好是战术问题,跟坦克本身没关系。当然,也不能使用纯坦克部队对城市街道进行突击,那肯定是找死。”典型的例子就是那惨烈的格罗兹尼巷战。在与步兵协同不力的情况下装甲部队竟然冒冒失失的攻入市区,得不到步兵支援,其结果就是26辆t-80坦克有20辆被摧毁,120🗚辆步兵战车撤出城的仅有18辆;之后的三天进攻中被打爆的t-80坦克、步兵战车和装甲🍣输送车即达250辆,何等的惨烈。
“🌯🂤但在步兵配合下坦克进行巷战突击,就比纯步兵部队效果会好得多。我们要专门训练一支步坦协同的巷战部队。”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一环。要知道二战的转折点是德军输掉了斯大林格勒战役,而输掉的原因就是巷战没打过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