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条情报,罗林森🁚认为中叙军团的主力🅚已经集中到了👺🍽🍣霍姆斯河东岸。
结果就是,美军在二十五日进行了长达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因为制空权仍然在激烈争夺之中,所以美军很难搞清楚河对岸的情🞄👨况,在火力打击中大量🀽🂏使用炮兵,航空兵也主要使用防区外弹药。
也就是说,在这🈭十个小时的火力打击🅱中,美军并不知道打击区域内没有敌人。
要知道,在十一点之前,中叙🜽🇪军队就再次主动撤退了。
虽然两天之后,美军在重新核对了作战报告与战场情报之后,断定第一装甲师师长汇报的情况有误,但是罗林森并没因此改变初衷,而是觉得🂮美军的凶猛火力打击,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决定继续攻打霍姆斯。
事🉂实上,在二十五日夜间,美军就再次渡过了霍姆斯河。
这次,美军没有遭到凶猛反击,因为美军改🅚变了战术,不再急于扩大桥头堡,而是在足足两个旅过河之后,才开始稳步推进。更重要的是,蒋博文已经赶到霍姆斯,开始亲自指挥作战行动。在对局势做出了全面分析之后,蒋博文觉得在河滩上小打小闹没有意义,还有可能使美军打退堂鼓,因此决定把战场扩大一些,给美军一些希望,然后再打一场有决定意义的歼灭战。
由此产生的影响是,刚到二十六日凌晨,在两个美军旅渡过霍姆斯河之后,罗林森认为美军已经在霍姆斯河东岸站稳了脚跟,随即给巴拉姆发起消息,让以军在戈兰高地与德拉方向上发动进🝘攻。
必须承🝟🌚⛍🝟🌚⛍认,🂈🌶🃤罗林森在战术策划上确实有点才能。
他没有让佯攻部队先出动,而是让🔨🃌🖗主攻部🜞🃓🗗队先出动,就是想让对手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在佯攻开始之后,把主力派往南面🐆♐。
问题是,这个巧妙战术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敌人的预备队不可能同时在两个方向上作战。从兵力对比上看,罗林森的判断应该没错,因为中国陆军的两个集团军只有不到十万人,而美军与以军投入了近三十万🁼地面部队。
可是,兵力并非决定战斗力的唯一因素。
如果把装备性能、官兵素📜质🗋🚁等因素算进去的话,虞世辉手里的兵力不但能守住所有主要战线,还能在某个方向上发动反击。
结果就是,罗林森的巧🁚妙战术根本派不上用场。
第八十三章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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