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小说屋>历史穿越>我能看到准确率 > 464章 好白
    这个张立礼,我看过的资料上显示,他的灵线长度应该是117厘米。这些资料的记载,都是去年的。想不到才一年时间,他的灵线就成长到了149厘米。看来张家今年对于无双盟会,那下足了本钱啊。”

    毫无疑问,如果不是特殊命格的原因,能够在一年之间将灵线提升这么快速,就只能是借助外物提升上去的。

    “张立礼在张家立字辈当中排行第四,境界虽然比张立德还高,可张家的优势是金命格,所以张立德境界不如他,实力却能碾压他稳占第三。

    如今连张立礼都被张家下足了本钱,把灵线拔高了这么一大截。那张立德应该也不会例外。”

    陈靖倒是很想追上去做掉这个张立礼。只要干掉他,陈家到时候也能少一个竞争对手。

    “可是,要杀他,也没那么容易,刚才那一枪只是伤了他,如果要他命,至少得再给我四五分钟的时间。可现在,已经没时间了。”

    刚才张立礼会中枪纯粹也是大意了,如果再碰上,他肯定会谨慎得多。那时对付起来也就比较耗时间。

    可这下,东南、西南、正东方向的那三股气息已然接近这里不足百米了。

    “我得先走了,若是晚了,被他们四个缠上,那就变成我落下风了。”

    一念落定,陈靖再无停留,从上而下,白鹤弹翅功以极限速度施展,在一片连绵清脆的树藤之间风驰电掣。

    一边跑,他一边还拿出自己的装备来。

    百羽披风和踏云靴。

    更甚至,还摸了一套劳保店买的迷彩服来。

    在丛林里,想从别人眼皮底下开溜,这迷彩服肯定是少不了的。这玩意至少可以欺骗别人视线。

    只要对方的感应力不是特别强,基本只要错开百米外,只要不主动暴露气息就不会再被人发现了。

    “百羽披风还是惹眼了点,算了就不穿了。一双踏云靴也足够了。”

    穿上了迷彩服,换上了踏云靴。陈靖的疾驰速度,立刻飙增8。

    这速度,已然是堪比高速跑车了。

    只是几个眨眼间,他就从山间消失,落到了山脚下的峡谷当中,一隐入那茂盛的丛林,便再也不见了。

    张立礼拔掉腹部的木枪,也没敢追得太快,怕被陈靖再次杀个回马枪。

    直等到三个援手过来之后,他才加速追到山脚,可尽管如此,也还是晚了。

    “三哥,你受伤了?”

    前来的三人看到张立礼受了伤,均皱起了眉头。

    张立礼在仁义礼智信中的字辈排行是第三,所以一些关系好的族兄弟,都是管他叫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