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A男O,大小姐×口是心非老男人,年龄差十三岁,双向暗恋,没想好男主是真非处还是假风流,就这样吧

    >>没头没尾,但我自己挺喜欢的

    郑煜怀孕了。

    在他三十三岁生日那天,郑煜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的黑裂漆镀金打火机,火苗在他白皙瘦长的手指间跳动,看得我眼花缭乱。

    他穿着白色的V领毛衣,头发乱糟糟的,下巴上的胡茬也没有刮干净,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说:“我怀孕了,你看这事儿怎么整吧,打了还是留下?”

    他的语气如此轻巧,仿佛只是说了一句今晚吃番茄牛腩。

    ……所以今晚吃什么。

    不过直到那时,我都没有弄清楚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和他没有血缘关系,论辈分我要喊他一声叔叔,但他比我大十三岁,我一般叫他小叔叔。

    我和他结婚不是因为爱情,和他上–床同样也不是因为爱情,很大一部分是利益需要,以及酒后乱–性。虽然我觉得我还挺喜欢他的,毕竟年过三十,杂糅着朝气与成熟,时光将他的棱角打磨,他变得像冰层下缓缓流动的水,他的锋利锐气变成藏于匣中的剑,待到利刃出鞘,又是一番风云。

    这样的男人,对异性有些天然的吸引力。我还是正在上学的清纯女大学生,怎么能是他这种老狐狸的对手。

    我喜欢他,但我觉得他是不喜欢我的。我今年才二十岁,正好到了大学毕业的年纪,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工作,除了家里有钱也没什么拿的出的手的——钱也不是我的,是我爸妈的,我顶多算个富二代。

    而郑煜在和我结婚前又是个玩得花的,左拥右抱,情人无数,都是一等一的美貌,我估计他对我这种小学鸡是没什么太大兴趣的。

    其实就在不久前,我还看见过他和一个红色高跟鞋的女人走在一起,说些什么。

    也不知道和我结婚后还有没有玩过。反正我也管不着他。

    我比他小这么多,也没什么资格说教“长辈”,管了他,他说不定还会觉得我很搞笑。

    “你决定吧,这是……你的孩子。”

    毕竟是条小生命,我不能一个人做主。

    这确实挺奇妙的。郑煜虽然是个Omega,但他长得又高又帅又颓废,和那些白白嫩嫩的小Omega们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路子,我向来是无法把他和怀孕这种字眼联系起来的。

    我忍不住多看了他的肚子几眼。那里还很平坦。

    郑煜注意到我的视线,哂笑一声,打火机随手一扔,朝我的方向轻轻地挺了几下胯:“来,给你看个清楚。”

    “……”骚男人。

    我脸上开始发烫。接着又看到他嘴里还叼着烟。烟雾缭绕着,把他的脸都挡了一半。

    怀孕不能抽烟。

    对身体不好,对胎儿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