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刚在哥伦比亚那边毕业不久,是一名记者,实习完后,前几天才申请来纽约这边的总🈠⛒公司上班。昨天坐飞机过来的,还没去公司报告呢。”埃迪笑着说,说的同时,眼睛还🎣灰🆥👩溜溜的打量城市风貌。
“看🃡🙖的出,你很喜欢纽约城。”摊主哈哈大笑,对埃迪心生好感。
“不是我喜欢纽约,是全美,全世📄界的年轻人,都喜欢并憧憬着纽约,希望能在此定居常住。”埃迪又灌了口牛奶,用手擦了下嘴角余渍,略感慨的说“纽约,经济之城,旅游之城,🎣进化之城,和平之城,外星之城!”
埃迪完美演绎🚅了作为一个记者的职业病,话🐲匣子一旦打开,就完全停不下来,“特别是外星之城,这个名字我喜欢。要知道,全世界其它国家或城🕴🍵🌛市,都还停留在争论外星的问题上,而纽约已经开始为与外星人交流、打交道,甚至做好预备对抗的准备了。”
“昨天,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