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小说屋>仙侠修真>向日葵与小卖部 > 第十二章 新杯子
    今天是贺希第一天上学,方萍准备了一桌好菜在家。糖醋排骨,椒盐虾,红烧茄子以及海带虾皮汤,很是隆重。阴暗的车库,此时飘荡着的都是饭菜的香味,似乎闻不到之前潮湿的味道了。而贺爱国白天在外面干活,只能回家吃晚饭,因此方萍还特意盛了一些菜放在旁边单独给贺爱国。

    上了一上午课,贺希早就饥肠辘辘了,面对这样一桌难得的好菜,贺希自然是非常喜欢的。她吃的很开心,方萍自然也很开心,于是手中筷子便不停的在给贺希夹菜。

    “妈妈,我自己会夹菜,你也多吃点啊。”说着,夹了一块排骨送到方萍的碗里。

    方萍嘴上连忙说不要不要,在贺希放下排骨之后又将排骨夹起来又放在了菜碗里,“妈妈吃呢,你也多吃点,第一天上学累不累啊?”贺希摇了摇头,说不累。于是方萍接着又说:“一中可不比咱以前的学校,一中可是C市排名第一的高中,妈妈听说在一中上学的都是特别聪明的学生,你上课的时候要好好听老师讲课啊,有什么不懂的不要怕丢脸,一定要及时问老师和同学啊。”

    贺希吞了一口饭,点了点头,又来了,方萍最爱唠叨了,一刻也没得停。还好房间阴暗,加上方萍眼睛不太好,所以并没有注意到贺希的左手一直放在桌子下面,不然肯定少不了一阵唠叨。贺希想,今天晚上还是不去麻烦杨医生了吧,她随便弄个创口贴贴着就行了,伤在手心,想来也不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吃完饭之后,方萍在外面的厨房洗碗,车库虽然潮湿阴暗,但是正午时分的时候也特别闷热,于是贺希开着前两天贺爱国和方萍专门去超市买的立式电风扇,趴在电脑桌上写着她带回来的数学作业。

    数学第一节课讲的是集合的问题,数学老师讲课非常快,贺希有的时候都跟不上理解消化。上课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数学老师姓吴,年纪比较大,特别爱提问,讲完一个知识点做练习题的时候就喜欢叫人起来回答,因为是第一天,都还不熟悉,也没人主动举手回答,所以基本上每次提问的时候,都会说:“来,课代表起来回答一下。”

    贺希看到郑珏每次站起来那心如死灰的模样就觉得很好笑。而每次,郑珏都会回答:“对不起老师,我还没做完。”到最后,数学老师在提问题时,都会来一句“课代表做完了没,做完了就起来回答一下。”就连下课的时候,还会有人跑到郑珏跟前,非常嘴欠的学着数学老师说话。“黑妹,这道题做完了吗?”气得郑珏拿着数学书满教室追着那些人打。

    数学作业做完后,才十二点二十几分,贺希定了个一点十分的闹钟,便躺在床上午休了。风扇呼呼的对着贺希吹着,没一会儿,贺希就进入了梦乡。

    下午是一点半上课,闹钟铃声响起之后,贺希就立刻张开了眼睛,此时方萍正坐在贺希书桌前打盹,贺希叫醒了方萍,让她去床上睡一会儿,随后便去上学了。

    九月的太阳依旧很热烈,贺希打了一把遮阳伞,却遮不住阳光带来的热气。短短二十分钟的路程,贺希走得是大汗淋漓。在靠近学校的一个红绿灯口,她看到许杨骑着辆自行车,在另一边等着红绿灯。

    今天一定是非常值得庆祝的一天,因为贺希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见到许杨了。

    在之前的几年里,见许杨仿佛是天方夜谭,而现在,她和许杨又是校友了,她又可以见到许杨了。上学之前,贺希曾经想过一周见几次许杨才算幸运,大概是五次,上学的时候一天一次,周末在家是见不到,可是光今天一上午,就已经把她这周的幸运值用的差不多了。

    红绿灯似乎变得很漫长,伞下的贺希明目张胆的看着许杨。许杨个子很高,修长的腿一只踩着自行车的脚蹬,一只随意的撑在一边,他双眼凝视着前方的红绿灯,在绿灯亮起的第一秒,踩着脚蹬的那只脚用力的踩了下去,而另一只在地上滑了一下之后,也踩上了脚蹬,然后如箭一般,飞了出去。

    贺希看着许杨肆意的背影,也加快了步伐,像是要赶上许杨一样。只是许杨骑车太快,进了校园之后,贺希就看不到他的背影。

    回到教室,贺希看到自己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粉红色的杯子,随即她看了一眼陈博文的位置,却发现位置上空空如也,陈博文不知道去了哪里。而叶双双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周围围着一堆人。

    她拿起杯子看了一眼,不是玻璃杯,是保温杯,直觉告诉她,这个杯子大概不便宜。郑珏不知道何时醒了过来,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睡眼惺忪的看着贺希,“希希,你买新杯子了?”贺希摇了摇头,“陈博文来了没?”郑珏迷糊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啊,他不是和叶双双去吃饭了吗,而且我一直在睡觉,真的是累死老娘了,上了一上午的课比军训还要累,希希你知道吗,今天下午,一节英语课,两节语文课,还有一节物理,天呐,这样的课表我看到就想死啊,两节语文课,怎么熬得过来哦!”

    郑珏的哀嚎声立刻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更表示语文课后面竟然紧接着是物理课,真的是太惨绝人寰了。而贺希一直在想的是,对啊,许杨不是和陈博文叶双双去学校后门吃午饭了吗,怎么会骑车从家里赶过来的,而且叶双双怎么不在他身边?

    第一节课铃声响起的时候,贺希才看到陈博文急急忙忙跑了进来,陈博文长得很白,比女生都要白上一些,小跑之后,他的脸变成了淡粉色,额前细碎的头发湿漉漉的随意的搭着,郑珏看到之后低声骂了句“妖孽”。

    贺希这才发现,原来陈博文长得竟然如此好看,他如果是个女的,一定比叶双双还要受欢迎,可是无奈他是个男的,还是叶双双的舔狗。舔狗一词自是来源于郑珏,上午课间的时候,贺希虽然心情不大好,但是也不妨碍她听郑珏说着一些关于陈博文的糟心往事。

    郑珏和陈博文初中的时候都就读于外国语学校,更是做了三年的同桌,陈博文皮囊好看,那段时间郑珏很是迷恋中的妖孽男主,于是便渐渐喜欢上了陈博文。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有叶双双的存在,叶双双那时在市实验初中读书。

    初三那年,郑珏想着以后读了高中,可能就不能和陈博文一起读书了,所以在圣诞节那天放学之后向陈博文表白了,当时陈博文就只是冷哼,他说:“郑珏,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做梦!”郑珏承认自己不怎么漂亮,可是被喜欢的人比作癞□□她是万万没想到的,而且这个天鹅在同桌三年中,一直表现的对郑珏非常好,好到郑珏以为他也喜欢自己。后来郑珏弄明白了,陈博文当时就只是想让她帮忙写作业,所以才会对自己这么好的。

    后来,她就知道了叶双双这个人,陈博文的发小告诉她,陈博文从小喜欢叶双双,他是不会喜欢上别人的。告白失败之后,有一段时间郑珏很尴尬,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陈博文。不过好在,陈博文做的很绝,绝到郑珏恨不得抠瞎自己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