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家中有钱,又逢子嗣早夭亡者,往往都会寻找合适的早亡女子,迁徙坟墓尸骨,举行冥婚仪式,将人合葬在一起。
为此宋朝甚至衍生出了大量盗掘坟墓挖尸骨者,使得真宗时期,还出台过法律,对盗掘尸骨者从严重处。
但这一切都阻止不了违法乱纪的盗墓者,只要民间还有冥婚的需求,就有很多甘于冒着法律风险的人源源不断地跑入坟地,开馆掘尸。
可尸体有限,或者年龄、生辰八字不合怎么办呢?
那自然有别的办法。
显然用活人来配,也是其中一个办法之一。
赵骏便询问这个女子具体情况。
原来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岁,淮南西路寿州人,因寿州大前年旱灾,她在前年被迫与家人一起北上去应天府讨生活。
路过酂县时,恰逢这里有户富农周家长子到了婚嫁年龄,那人见到当时十六岁的彩霞,觉得她长得不错,于是就告知了父母,让父母派媒人去说。
方家本来是逃难过来,路过酂县因天色太晚被迫暂留一天,然后顺着运河北上,走陆路前往应天府。
此时忽然有人过来跟他们说,愿意出彩礼聘彩霞为正妻。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答应。
毕竟对于方家来说,日子已经过得很艰难,多一口人就是多一个拖油瓶,把女儿嫁出去换了彩礼,也能有去应天府的盘缠。
于是方彩霞的父亲想也没想就答应。
双方一开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过,丰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缘随缔、鸿案相庄。
正常发展,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可没想到半个月后,成亲的当晚,这周家长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结束,本来也该入洞房的时候,他硬要去送几个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几个朋友也喝得烂醉,几个人相约送到村口,周家长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结果一时兴起,送得稍微远了点,等回去的时候,一个人路过河边,失足掉进去给淹死了。
这下婚事变成丧事,周家顿时闹翻了天,指责方彩霞是望门寡,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给出的彩礼要回去,丢下方彩霞,连夜逃走了。一下子把这婚事弄得一团糟,也让方彩霞的命运跌落到了谷底。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事不能怪方彩霞。
问题是周家需要一个发泄口,于是方彩霞就成为被宣泄的对象,沦为了周家奴婢,各种打骂、羞辱、体罚等等轮番上阵。
这两年来周家人对方彩霞近乎是虐待,村里人看在眼里,也只能同情,拿不出什么办法来。
而方彩霞与亲人失去联系,无依无靠,在周家虽然被虐待,可至少有口饭吃,所以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