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江华市城北的一处破出租屋内,一名年纪约莫二十出头,满脸疲倦的少年正“葛优”躺在棉被上吞云吐雾。
金不换辞职了,他之前干的是送外卖的生意,结果由于业绩不好,还经常被人恶意差评,几年下来,反而欠了一屁股债。
当初北漂到了这一座超一线城市,梦想着白手起家,留下无数传奇,然后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到现在,他连初恋都没有交代出去,至今仍然是吊丝一枚。
“唉,果然是梦想很丰满,现实太性感。”
再后来,由于面试屡次碰壁,金不换干脆做起了专职扒手。虽然是小偷,但在金不换看来,这可比那些要饭的强多了。至少,做小偷可是一门技术活。而且,即便是做小偷,那也是行有行规,要讲职业道德的。
正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浪子回头金不换,今晚最后一次,老子就金盘洗手,不干了。”
金不换瞥了一眼手腕上的旧式手表,接着又猛吸了一口烟,叹气道。这几年来,他偷盗手段高明,几乎是屡试不爽。不过,这种日子毕竟提心吊胆,所以,他打算今晚再干最后一笔,然后金盘洗手。
“九点零五分,时间还没到,先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
按照偷盗职业操守手册第九条所规定——偷盗的最佳时间在半夜。趁着还没到半夜时分,金不换随手扔掉了手中的烟蒂,蹭地跳了起来。作为一个精致的“猪猪男孩”,每次偷盗之前,他都会舒舒服服地冲个澡。
“靠!”
“包租婆!怎么特么的没水了?!”
然而,金不换打开水龙头的一刻,顿时脸色难看了起来。因为,特么的居然停水了!
“瞎逼逼什么!你欠老娘几个月房租了?!赶紧把房租补上,否则明天滚蛋!”
楼道下方,包租婆叼着烟,拖着拖鞋走了出来。她满脸肥肉,抬头瞪了金不换一眼。
这包租婆脾气暴躁,说罢,便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接着也不再理会一脸铁青的金不换。
“卧槽,老母猪,老子就再忍你一次!”
金不换简直气得废都快炸掉,咬牙转身回了房里。俗话说得好,好男不跟女斗,何况是跟猪斗……
等到了半夜时分,一道身影悄悄地出了公寓,神不知鬼不觉地朝着街道走去。此时的金不换看起来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按照《盗窃手册》第十一条规定,偷东西也要装得有模有样,一本正经,反正丝毫看不出来是出来偷东西就是了。
马路上零零星星带着点灯火,行人稀少。在踩点完之后,趁着没人之际,金不换开始东张西望了起来。
这一条路,他已经走了不知道多少遍,万一被逮个正着,逃跑的路径早就已经规划好。
在这一条街道装模作样来回走了几趟,金不换终于发现了目标。只见街道的一旁,竟然摆放着一轮小电瓶!
“我擦!发了发了,居然是爱尼玛电动车!这可是大牌子啊!少说也得值几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