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颁布律令
之前沈和光和何雪阳没有过继或者是□□的念头,他们的亲戚朋友们还坐得住,等到何雪阳近日里挑选了一些没有父母的孤儿,让人给他们好衣服穿,好东西吃,还教授他们文化课和武艺的时候,所有人就算是再迟钝也明白二人的心思了。
于是转眼间他们二人沾亲带故的亲戚们都坐不住了,纷纷带着自己的儿子跳出来跑到二人面前,夸自家的孩子有多么好,希望二人考虑过继自家的孩子。
还提出了好些理论,什么“血浓于水”,“和光你虽然是姓沈的,但是你骨子里留着李家的血”,“雪阳,你弟弟妹妹的孩子与你乃是血亲,养得熟,与其他野孩子不一样。”
沈和光和何雪阳不胜其烦,他们二人飞速地决定了,将现在收留的三男二女五个孩子全部收养,也不挑了,直接全部收养,免得其他人那里再出什么幺蛾子。
他们这个决定一出来,大家知道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纷纷说他们二人“薄情寡性”,时下还是多看重宗门的,要不是沈家宗门势力不强,李家是入赘的没有说话的底气,何家是外家也没有什么话语权,沈和光和何雪阳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丁瑞莹在与何雪阳见面的时候,却笑眯眯地拉着何雪阳的手对她说道:“何姐姐,你可真是果断!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脾性!要我看,自己养孩子最重要的就是和其他亲族没有牵扯,要不然亲生父母和你们他日后要孝哪一边?这不是凭白给自己找麻烦吗?
我见过丁氏有些人守寡又没有儿子,族中人就逼迫她们过继一个族中子弟做儿子,日后继承她们的财产,其实那就是发绝户财,过继的那个儿子根本就不把她们当亲人,我可是对这样的事情深恶痛绝了,若是日后每一家都能自己选择想要过继谁就过继谁就好了。”
何雪阳点了点头,之后和沈和光说起这件事,他们二人也大受震撼,觉得这真是一个陋习,若是族中势力过重,那些失了中年壮劳力的家庭真是有苦说不出。
于是沈和光和何雪阳收集了好几个这样凄惨的案例,将此事前前后后写了一封详细的密报呈给了皇上。
皇上见了之后心中觉得这绝对是一个打击世家的很好的点,他正愁找不到世家大族的把柄呢,这不是瞌睡送来了枕头吗?一定得利用起来。
于是皇上将这几个案例在早朝的时候公之于众,同时颁布了一个律令——虽然一般大家族中过继之事是私事,民不举官不究,但若是某家孤儿寡母不愿意过继或者收养族中子弟,想要收养流民、孤儿的,怕被吃了绝户的,只要到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到县衙里敲了鼓,那么官府就可以出手管理,让他们选择自己想要过继的孩子。
同时这件事情乃是所有的官府都能管的,不已地域为限制。若是一县的官府被世家收买,不受理这件事,那么可以到府城去敲登闻鼓,可以到领县、领府去敲登闻鼓,再不济可以到京城里敲登闻鼓,皇帝亲自给你做主!
这个律令一颁布之后,全国哗然,好些世家都纷纷反对,可是民间却是一片叫好的声音。一时之间好些人避免被破家灭门被族中吃了绝户财,真的跑到领府对家那边敲了登闻鼓,或者是到京城敲了登闻鼓,让族中好好被收拾了一番,她们也如愿收养到了心仪的孩子,过上了好日子。
这样得罪了当地的族老之后,在当地自然是生活不下去了,因此官服的做法都是让族中以合理的价格买了她们的田地房屋,然后给了她们外地的户籍,让她们搬迁到外地去,生活上有个依靠。
这些人已经被族中逼迫到了绝境,此刻与族中闹翻却是非常的决绝的,身家性命都没有了,哪里还怕你的一点小小报复?
之后她们脱离世家、族老的控制也完全没有怨言,导致好些世家、族老的威望因此下降,让皇上好好的借此敲打了一番世家,清理了一拨与他政见不合的人。
皇上的出发点倒不见得是要帮助那些世家中的孤儿寡母,但是即便他要打压世家权威而做了这些好事,也足以使他得到了足够的民心了。
毕竟“凡事论迹不论心”嘛,百姓哪里管你这个皇帝心里想的是什么,他们只管你这个皇帝为百姓做了些什么。
慢慢的,沈和光和何雪阳将五个孩子抚养长大,这五个孩子里面按照年龄排的序,老大老二是男子,因为收养的时候年纪都差不多十岁上下了,基础太差,后来即便学了文化和武功,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脑子也没有太聪明,只是做了地主富户,花钱捐了一个官职,算是做了富家翁。
他们都没有在京城居住,毕竟“京城居、大不易”,而是选择了回到沈家祖宅那边生活,沈和光回乡祭祖的时候会见到他们,同时沈和光日后致仕了他们也会给沈和光养老,也算是孝顺。
老三是个女孩子,收养的时候七岁左右,但是聪敏异常,之后和何雪阳学了好些东西,深得她的真传,后来被丁瑞莹看中,娶了做其中一个儿子媳妇,日后的生活过得不算差。
老四是个男孩子,收养的时候五岁多,聪明异常,在念书一途上非常有天赋,日后考中了进士,当了官,算是继承了李文耀和沈和光的衣钵,能很好地孝顺他们给他们养老,目前与沈和光一同在京城内居住。
最小的女儿老五被收养的时候只有三四岁,记不清自己的年龄了,之后被沈和光如珠似宝地宠爱,没有三姐那么懂人情世故,但是性格开朗大方,他们不愿意老五嫁出去受苦,给老五挑选了一个赘婿,让她依然留在自己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