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零九十七章:是个好名字
从酒店回去已经是下午的事情了,丹尼尔中午热情的邀请程瑜和宋宗英共进午餐,但宋宗英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只是个蹭饭的,丹尼尔其实只想跟程瑜吃饭,因为他们全程都在聊《守望麦穗》这本小说。
宋宗英也是真切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喜欢,程瑜是真的非常喜欢那本书,她说的倒背如流不是夸大其词,是真的可以倒背如流,也因此在丹尼尔那里格外加分。
分别的时候,丹尼尔还和程瑜互相留的联系方式,方便以后联系,丹尼尔打算尽快看完程瑜的全部翻译稿,然后再讨论如何修改,他将在这里待到定稿再回去。
程瑜作为粉丝,还向丹尼尔要了一本签名书,不过签的不是赠程瑜,而是按照程瑜的想法,签了四个字。
怀瑾握瑜。
还是中文字。
丹尼尔当然不会写这四个字,是程瑜现场教的,丹尼尔可是花费了一番力气才学会,不过写的也是非常一般。
从宋宗英的角度看,四个字里面就第一个字写的还有点模样,其他三个字说丑一点不为过。
尤其是瑾和瑜这两个字,因为难写,写的是一边大一边小,跟刚学写字的小朋友并无二异。
但程瑜却格外珍惜,一路上都在珍视着那四个丑丑的字。
这大概就是偶像的魔力的吧,宋宗英如此想。
可他哪里知道,程瑜看的始终都是前面两个字。
怀瑾,怀瑾。
她记得夏怀瑾第一次向她介绍自己的时候,说的就是这四个字。
“江同学你好,我是夏怀瑾,怀瑾握瑜的怀瑾。”
他叫夏怀瑾,她如今叫程瑜。
这大概是他们之间现在唯一的联系了吧。
“你的名字是取字这个成语?”宋宗英此时也在想程瑜昨晚的介绍。
我叫程瑜,怀瑾握瑜的瑜。
程瑜微微回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索性承认道:“嗯。”
其实她哪里知道程瑜为什么叫程瑜,她甚至都没有见过曾经那个叫程瑜的女孩长什么样子。
“瑜,美玉也,是个好名字。”宋宗英夸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