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初伤得很重,浑身上下,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
剑伤,刀伤,还有箭伤。
他回来时,身上还插着五支长箭!
每一支都深入骨肉,最严重的一支,就在心脏旁擦过,稍微有一点点偏差,他就没命了!
还记得那时候,他拎着君祺政的人头回来,浑身血淋淋的,不仅仅是君祺政的血,也是他自己身上流下来的。
那些长箭插在他的皮肉里,血流不止,身上刀伤剑伤无数,血肉外翻。
他的眼睛甚至已经没有一点光泽,两眼无神分明即将失去意识,那样的时候,他却还能凭着自己最后一点本能,走到顾千月的跟前,跟她说了句:我回来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直挺挺倒了下去。
若不是执念着要回到她的身边,他根本没有能力从敌军中回来,他一定没机会回来。
但他心头那份执念太强悍,让他哪怕连意识都已经几乎全失,也还能像个傀儡一样,靠着自己的本能,回到她的身边。
顾千月伸出手,长指在他额头上轻轻抚过。
“谢天谢地,你如今,在我身边。”
这傻乎乎的家伙,以前总觉得是个从小受保护,到如今依旧没有长大的大男孩,那日却让她彻底开了眼界。
就连行医多年的顾千月都从未想过,有人竟可以在意识几乎全无的状态之下,凭着一股信念施展轻功排除万难回来。
这种事,分明超出了医学能解释的范围。
“你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她又执起南宫初的手,长指落在他手腕脉门上。
脉象还是很弱,断断续续,可比起两日前已经好了些,至少起伏更明显了。
“你其实……这么好的一个人,跟着我能做什么?我自己的感情都弄得乱七八糟的,我还答应过以后和祈年在一起,你又不是不知道。”
顾千月忍不住浅叹了一口气。
这混乱的感情,混乱的人生。
一直在欠着所有人,从前亏欠的尚未还清,便又多欠了一份。
“但你这次真的很勇敢,甸洲的百姓,城里城外所有的将士,都因为你,活下来了。阿初,你不醒来看看吗?你成了大英雄,外头的姑娘对你仰慕至极,你不跟我出去看一眼?”
“不过,你应该最讨厌被姑娘们盯着看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