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年代哪?”顾笙打完电话后问道。
“桥南,商店区,这里最大的夜总会!”王建军想了想道。
“我喜欢夜总会!让所有人准备一下,晚上七点交易。”顾笙打了个响指,他准备亲自去,见见陆智那个扑街仔。
要不是这个扑街仔,自己也不至于专门跑一趟大马,吉隆坡还被一群矮骡子追着砍。
都是陆智的错啊!
顾笙下楼时,只见天养生等人拿着枪正检查。
这东西就是安全感,之前吉隆坡的时候,有这东西就方便多了。
一直等到晚上六点多,众人才坐了十几辆越野车前往桥南。
每个人都腰间别着手枪,车里还放着AK,都是王建军从港岛带过来的。
这些车是让之前阿文派来的人弄来的。
几个亿的生意,顾笙实拉不下面子坐面包车,洪兴的脸都丢光了。
十几辆越野车过了桥一直沿着主道往南开,顾笙随意的打量窗外景色,不论哪都是穷人多。
而大马此时亚洲刚刚开始发展,距离后来的亚洲四小虎还差得远。
不过作为大马最大的港口,这里不但穷人多,富人也不少,尤其是这里的商店街,倒是能看到不少富丽堂皇的商店。
随后一个路口向着旁边一拐,就看到一个欧式风格的夜总会,附近有不少一看就是帮派成员的人站路边,目光随着车队而移动。
顾笙下车后左右看了看,然后大步朝着夜总会门前走去。
而王建军带来的人大半留外面警惕,只有王建军带着十几人跟着顾笙进去。
“诉你们老板,洪兴的人来了!”阿武上前对门口的几个人说道。
几人立刻做出搜身的动作。
“艹,你们的地盘还这么小心?这么怕死啊?”顾笙骂骂咧咧道。
“武器都留这里!”对方直接道。
“给他们!”顾笙轻哼一声。
身后众人立刻将腰间的枪拿出来交给对方。
随后两人挨个搜了一下,随后有人带着顾笙等人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