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做这件事之前,梁远还有一件事要做。不把这件事先做了,梁远打算要做的这件事也是做不成的。
“彩绫,你先回到你姐姐的丹田中,尽最大努力收敛你身上的威压。”梁远先是对彩绫吩咐道。
虽然梁远不是彩绫的主人,但在梁远和丫头这里却是想来都是如此的。不管谁身上的成器,对方也都是同样可以支使的。这也是两人对各自身上的成器最核心的指令。
别看彩绫是认丫头为主的,但丫头默认的规定中第一条就是:梁远的指令同丫头的指令同样有效。如果两人的指令有冲突的情况下,以梁远的指令为准!
丫头就是这么给彩绫定的规矩!
不只是彩绫,丫头身长所有拥有器灵的存在,收到的都是丫头同样的指令,而且还是最基本最核心最不可违反的指令。
梁远这边也是一样的,甚至于更彻底。梁远这边给所有器灵立下的规矩中第一条就是:丫头的话永远高于梁远的话!
两个主人都这么发话了,这些器灵当然是只能执行了,而且还得是不折不扣地执行。
当然了,这种执行也只能是在大道法则规则之下的执行,并不可能违反大道法则这个大框架。
→比如说,尽管梁远和丫头都规定了对方比更高的优先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只能是部分做到罢了,并不能完全落实的。大道法则限制之下,就算是梁远和丫头拥有法则退让的效果也不行。
比如。就拿老灵来说,丫头可以跟老李哥说。老灵你去帮我炼什么什么丹,这没问题。但是。抛去炼丹所需要的灵药先不说,老灵炼丹所需要消耗的功力则必须是从梁远身上来抽取!
原因无它,因为在大道法则之下,梁远才是老灵的主人。所以,老灵干活的时候,有任何功力上的消耗,只能从梁远这个主人身上抽取,而不能从丫头身上吸收。这就是大道法则给器灵立下的核心规矩,不可违背。
就算是用神元石来顶替梁远的消耗。那也得由梁远来出神元石,而不能由别人来出。
具体的说,就是老灵在炼丹或者炼器的时候,因为梁远的修为还不足以提供老灵的消耗,所以只能用消耗神精石、神气石和神元石来代替梁远的功力输出。
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老灵所消耗的神元石,也只能是由梁远交到老灵手上的才行。如果说丫头想要把神元石直接交给老灵,如果没有梁远的事先许可,大道法则之下。老灵根本就没有办法接受!就是想要收到神器的空间中都收不进去!
或者是梁远许可老灵直接接收丫头的神元石;或者是丫头先将神元石交到梁远的手上,再由梁远交给老灵,中间过一遍手。总之,就是直接从丫头的手上拿就不行!
不管什么。必须也只能从主人身上获取,或者是得到主人的许可才可以接受别人的亦或是抢别人得东西,这也是大道法则对于认主器灵的核心约束力之一。连梁远的法则退让效果都没能令大道法则在这一点上有丝毫的退让。可见大道法则在这一点上监管得有多严格,有多看重!
这一点上。别说是老灵了,就算是彩绫都不能突破这个底线。彩绫可以吸收外界的灵气补充己用。这不假,但也只能是吸收外界无主的处于自由状态下的灵气。
一旦某些灵气是在某个修练者的神识控制之下,那么,彩绫就不能擅自吸收了。除非是丫头给了权限,经过丫头许可,或者是干脆就在丫头的指挥之下,彩绫才能去跟别人争抢有主的灵气。
所以说,谁是谁的主人,谁是谁的神器,在大道法则之下,那可是清晰无比,界限分明的。梁远和丫头给自己的器灵设定的优先权,那也只不过是在不违背大道法则对器灵要求之下的优先权而已。一旦同大道法则的规则有了冲突,梁远和丫头的这种私下规定,对于一众器灵来说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再比如说,就算是丫头给了梁远比丫头还高的优先权,可是如果梁远让凝神弓去攻击丫头,凝神弓会不会去做?
器灵可以空寂自己的主人么?当然不可以了。在这个时候,丫头私下里给凝神弓立的规矩,就完全不好用了。大道法则之下,凝神弓无论如何也是无法攻击自己的主人的。
当然了,这些冲突都是极特殊的情况下。大部分时候,有了梁远和丫头的这种私下的约定,两人都是可以互相支使对方的器灵的。
这时候,梁远直接吩咐彩绫,也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