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上午,于勤在路边的花店买了一束雏菊。
鲜花是这个时代最奢侈的礼品,因为它稀少而易凋零,如今已经只在十一个街区还能够正常售卖,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这显然是一种奢侈。
于勤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对他而言,这只是一种礼貌,尽管现在他经济拮据,穿着简陋的平价白衬衫,可当他随手抱着那捧花出现在路旁,却仍是如从前般芝兰玉树。
有些人的气质,仿若刻在了骨子里。
“他的执念,会是那个女孩儿吗?”七七站在花店外,看着不远处身材瘦削的男人。
陈欣轻轻地叹息一声:“按照以往的经验,应该不会错了。”
七七看着于勤的身影,又想起不久前见到的丧尸化的人,眼里的神色更加复杂:“他要去跟那个女孩儿约会了。”
“现在看上去还算不上,跟上去看看。”
于勤和那女孩约在不远处的太阳广场,他仍维持着往常与女友约会的习惯,提前一刻钟到达。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女孩却始终没有出现。于勤看了眼手表,循着女孩昨天说起的大致方向朝附近的车站寻去。
拐过一个弯,耳边却响起了熟悉的旋律。
温柔的吉他曲,甜软的嗓音。
他循声望去,女孩正坐在不远处的花坛边沿,柔软的黑发被风微微拂动,指尖拨动音弦,那是她常常弹唱给他的曲子。
她的周遭围着几个四五岁的孩子,正整齐地坐在地上崇拜地看着她。
女孩笑了,露出左脸上浅浅的酒窝,眼睛比日出更加明亮,像个无忧无虑的精灵。
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自己选错了花,他该选一束璀璨夺目的玫瑰。
他没有打断她,而是等着她弹唱完,又跟孩子们嬉闹了一会儿,才终于匆匆忙忙地起身,朝他们约定的方向跑。没有几步,她便看见了他,明艳的脸上笑容消失了,有些心虚地看他一眼:“于勤?”
“钟初夏?”
初夏,初夏,这个名字真适合她。
初夏的目光落在他左脸的伤疤上,有些发愣。
于勤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了,一丝隐痛在他的目光中闪过,却并未躲闪,微微勾唇,浅笑着看向她。
初夏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的脸,似乎十分好奇,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眼神并不礼貌,吐了吐舌,指指他脸上的伤疤,弯了眉眼朝他笑:“超酷的!这样感觉很硬汉哎。”
她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比划了一下,十分遗憾地道:“我也一直好想在脸上纹一个图案的,可惜……”
女孩像是想起了什么,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朝他笑笑,透着股小狐狸似的狡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