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烟在酒窖里挑了一瓶伏特加,转身出去,门随之关上,隔开了地表的亮光,角落里恢复昏暗。

    江吟纤弱恬静的双眸微微颤栗,浓睫颤抖,眼角滑落滚荡的泪珠,从近在咫尺的女人脸上慢慢退离,四瓣因为贴的太紧黏扯了一下,江吟抬起手背不自在擦了擦,正要开口提醒她,“时候不早了,我、我们是不是该回去……嗯——”

    浅吟闷哼从她嘴角不受控溢出,江吟又听到那令人难以启齿的水渍声,她甚至都能感受到旗袍的下摆因为吸i饱水分而显得沉甸湿i黏。

    侧开叉的旗袍顺着开叉口裂开了几条缝线,江吟觉得惋惜心疼,这毕竟是她最喜欢的一条旗袍。

    “下去。”巩书兰突然抽离手指,嗓音变得极为冷漠,但那眼神里却好似在极力克制什么,由于突然抽离,冷不丁带来一阵空虚,江吟咬紧下唇,得以求生似的忙不迭从轮椅上下来,把胸口上凌乱的斜襟纽扣扣回来,把地上两只高跟鞋穿上,最后整理了一遍仪容,妆容到底是花了,哭了那么久,恐怕不能见人。

    “我、我先回去……”江吟踩着高跟鞋从木质的楼梯板慌里慌张上去。

    诺大的酒窖里恢复冷清,只是空气里还遗留些许痕迹气味,巩书兰闭上眼沉思,再睁眼眼里已经恢复平日里的文雅蕙质,手搭在滚轮上,准备离开,殊料地上一块黑色的蕾丝布料映入眼帘。

    原本应该完好,但现在却残破得不能继续穿。

    ……

    花曼依打算换回自己的衣服,可寻找了一遍,没有发现她昨天的衣服被放到哪了,询问佣人之后才知道自己衣服因为被剪开导致破烂不能穿,已经让人扔掉了。花曼依叹口气,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有些惋惜。

    这栋酒庄别墅,宽敞大气,走个回廊都能随处看到外面院子里的风景,在东侧是靠着一座小山丘,山丘下面的地方属于酒庄大院的一部分,开垦出一个四五亩大的后花园,一棵遮阴的银杏树,还有一片广袤的玫瑰花田。

    她想,要是在银杏树下搭个编藤秋千就更好了,到那时,秋天一到,银杏变得金黄,洒落一地,想想便觉得幸福。

    余光看到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企图捡什么东西,花曼依瞧见了,三两步上前把地上的东西捡起递过去,“给你。”

    那是一件很小巧的耳饰,镶着一块方形的红宝石一样的东西,花曼依没有仔细看,便被人拿走了。

    “多谢。”巩书兰接过,妥贴收起来,眉眼温和,“我是巩书兰,巩烟的亲妹妹,你叫什么?”

    “花、花曼依。”花曼依不知怎的突然就结巴了一下,先前在会客厅里她没看错的话巩妈身边也是这个女人,只不过当时她注意力不在她身上。

    现在人就在眼前,让她一下子想起房间里的合照,这轮椅太有标志性了,加上两人眉眼相似,又和当初年轻时的模样没多大区别,几乎是百分百确定她说的话是真的。

    “花曼依?”巩书兰把这三个字轻轻念了一遍,“桃脸曼长横绿水,玉肌香腻透红纱的曼?无依势作威,无依法以削的依?”

    花曼依愕然,脸色顿时羞红,飞快在肚子里搜刮墨水,好一会才发现,她竟然哪一句诗都不认识。

    她,花曼依竟然……胸无半点墨QAQ。

    洋墨没有也就罢了,古墨竟然也没留点。这书难不成给她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曼妙的曼,依旧的依。”突然身后传来冷淡的回答,巩书兰轻笑对上巩烟的视线,“原来如此,是个好名。”

    名字被夸了,花曼依弯弯眼,“谢谢。”

    巩烟嗤笑一声,抬手正要握住轮椅把手,就听到巩书兰先一步开口,“那曼依,你能推我到饭厅吗?我可能有些不太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