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昱脑海中突然想起,别人说过客栈老板娘曾疯疯癫癫,说客栈掌柜早就死了,并且把杀人分尸的过程说得活灵活现的。而眼前这个掌柜是别人冒充的。

    现在想来,应该就是老板娘极有可能亲眼见过杀人分尸的现场。

    天水百姓被困在城里,粮食全都被夷人给抢了去。镇子上每一块地砖都被来不及逃走的镇民翻开,去捡土层里的虫子吃。

    可天水镇只那么大,而要吃饭的人实在是太多。后来,有消息传出程太师已经收复武威镇,天水百姓把这唯一的希望全都放在程太师身上。

    然而,他们失望的是。程太师自从收复武威镇之后,便不再西进。整个天水似是被人遗忘似的。

    “几个月之后,镇子上就上演人吃人的惨剧。在生存面前,人已经不能算是人了,像是一只野兽一样。发狂的寻找猎物,不断填饱自己的肚子。”

    “最先遭殃的便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他声音依旧平淡。

    “我母亲那日刚出地窑找吃的,便被一伙饥肠辘辘的大汉围着。先截去双手,被众人煮食。最后是双腿。”

    他悠悠看着程昱:“当时惨叫就发生在我身边,那些人为了保存这唯一的口粮,怕人死之后尸体会腐烂,总是不愿让她痛快死去。”

    程昱看他,仿佛拼命从他身上找到当初那个稚童的影子。一个天真无害的少年人,是如何在炼狱中一步一步走到眼前这个地步的。

    “当时,你也能活下来。想必你母亲身上的肉,你自己应该也吃了一些。”程昱道。

    掌柜无言,算是默认。他们当时并不知道,要被困在这里多长时间,留一个活物在身边当粮食,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众大汉掰开他的嘴,硬是让他也吃了一点,才可以苟活。

    掌柜提起磨得发亮的砍刀在程昱面前比划一下,似是要在想从哪里下手,血会流得更少些。

    程昱道:“既然当初活下来,就好好生活。为什么要去杀人?”

    掌柜悠悠叹了一口气道:“贵客的这句话,跟我哥临死前说的一模一样。连口气也不曾减弱半分。但凭什么他自己先跑了,留下我与母娘在那儿过着地狱般的日子。当我像一只野狗一样,在别人的尸身上啃食的时候。他自己倒过得快活。我也曾将他身上的肉割下来,塞进他嘴里,可是他好像并不领情!”

    程昱道:“义庄那十几具白骨也是你做的。高洁看尸骨处的切口平整,便以为是常年杀猪宰羊的屠户们干的。他忘记了客栈里也有剁骨的砍刀。”

    掌柜冷冷看他,那眼神仿佛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说完了吗?说完便上路吧!”

    程昱摇头,“就算是死,也让我做个明白鬼吧。你杀人就杀了,为什么要剔掉人肉。还有我临睡之前吃的那盘东西到底是什么。跟我在一起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掌柜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耐心听过人讲过这么长的一段话,待程昱说完,他便道:“或许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其实是不想杀他们的。”

    “可是我实在是想尝尝人肉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或许是因为我烹调手法不对,又或者是没有割下来最好的那块肉。总是尝不出之前的滋味,可我又嘴馋不已,只好多试了几次。我给你端那碗饺子其实没有什么大碍,我们也都吃了。但是不能和屋子里的那个用在一处,会有致幻效果。不过和你在一起的那位客官,屋子里没摆那株绿植。估计要比平时多睡一阵儿。”

    程昱听到这儿也才微微松了一口气,看来赵锦书并没被波及。

    掌柜道:“客官问我的话,我都回答过了。客官可以安心的去死了吗?日后到了地府,见到阎王爷,就报上我的名字。也不算做个冤死鬼吧。”

    程昱自从醒来之后,就表现的异常平静。虽然有些出乎掌柜的意料,但一想,此人就是程怀素的儿子,倒也是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