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腿脚不好,走路慢一点。”
“没事儿,您回吧。”
“麦子叔叔再见。”
“再见,平安。”
从老三条胡同出来,谷小麦心里暗自高兴,沈之锋交待的事情,自己办的非常圆满。
事实上,他并不记恨曹云飞,甚至多少还有一些愧疚,毕竟是自己当了叛徒,差一点害死整个大沽支队。
若不是曹云飞从轻发落,他也早就被一枪毙了,按说本该心怀感激,但是为了能够活下去,良心也只好暂时喂了狗。
回到车里,谷小麦把信和相片递过去,说道:“沈副处长,信和相片都要来了。”
沈之锋看了看相片,微笑着说道:“难怪叫黑珍珠……”
黑珍珠的肤色很黑,人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刚来堰津那会儿,每天到酒楼茶肆唱小曲维持生计,她的绰号也是由此而来。
谷小麦说道:“那个男孩名叫平安,不是曹云飞的孩子。”
沈之锋把信封和相片揣进怀里,淡淡的说道:“是他的孩子当然最好,不是也没关系,有了这张相片,随便你怎么说。”
“随便我怎么说……沈副处长,您、您这话是啥意思?”
“只有你能找到大沽支队,所以,这件事能不能成功,最后还是取决于你。”
“……您让我去找曹云飞?”
“对。”
“沈副处长,我已经被共军除名了,我忽然回去了,咋跟曹云飞说?”
“你就说,意外遇见了黑珍珠,她托你给曹云飞捎封信。”
“可是,那封信……”
“信不是问题,我可以找人模仿黑珍珠的笔迹和语气,重新写一封信,到时候,就不由得曹云飞不信!”
谷小麦愕然半晌,总算是明白了沈之锋的想法。
让黑珍珠写一封信的用意很简单,她写什么都无所谓,主要是为了模仿她的笔迹和语气。
所有的这一切,就是要让曹云飞相信,那个叫平安的男孩是他的孩子!
一个漂泊半生的男人,膝下空荡荡无儿无女,忽然听说自己有了一个儿子,他会是什么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