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小说屋>青春都市>宗明天下 > 第800章 大案的中止——公审和处决
    第二日在广州城内举行公审,公开审问采生折割案的人犯。

    这日一早天还没有大亮,广州府衙旁数条街都被围的水泄不通,场面有如赶庙会一般热闹。百姓们一是好奇这个所谓的公审和过去升堂问案有什么不同,二是出于对采生折割案的愤恨,三是因为古代生活大多时候很枯燥能有个热闹看不容易,所以都想来看一看。许多人刚刚解除宵禁就从家里跑出来,到公审的地方占位置。

    这次公审是在室内并非在室外,能容纳的‘观众’不多,粗略估算大约只能容纳二三百个百姓,所以很快这些位置就被填满了;但即使如此,仍旧有后来的百姓想要挤进去看,惹得早早占了位置的人抱怨起来,后来还发生了口角,好在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对此早有预料,看着堂内已经满了将还想挤进的人扔出去,守住门口,若是有人出来再放人进去。

    允熥亲自过来看过这个公审的地方,当时就好奇地问钱明林:“为何要在屋内公审而不是在屋外?那样能看到的人不是更多些么?”

    “陛下,人多秩序不容易维持。若是在空旷之地,有上万甚至数万百姓围观,若是群情激奋之下要打死人犯,如何?阻拦百姓或许会有百姓死伤,不阻拦百姓就违背了章程,都并非是好事,所以臣安排在屋内公审。”钱明林答道。

    辰时中,专门负责审案的许博远许通判从后衙走进大堂内,开始升堂问案。

    问案的过程与之前并无不同,允熥没有贸然将后世的法院问案模式搬过来,只是提出了‘公诉’的概念,证人和原告也不需要一直跪着,问过身份后就可以站起来说话;不过今日的案子是由警察署提起‘公诉’,那些被他们采生折割的人的尸首暂时还没有人认领,估计随着逐渐腐烂即使有人想认领也不能成了,所以并无原告百姓。

    ‘公诉’让围观的百姓大开眼界,纷纷与身边相熟不相熟的人谈论起来,感叹还有这么一个问案的办法;‘看来虽说是民不举官不究,但这些大案即使无人检举官府也不会束手旁观,会用‘公诉’的法子来问案。’一个今日前来旁观的世家子弟在心里默默想着。也不知怎的,今日的公审有许多广州城内的世家子弟前来旁观。

    但随后在堂上所列举的这些人犯下的事儿让百姓暂时忘却了其它,只剩下了愤怒。

    为了彻底贯彻允熥让百姓愤怒的理念,警察署的这份公诉书写的十分详尽,罪名除了采生折割外,还有巫蛊、杀人、绑架、诱拐、盗墓、辱尸、诈骗、袭警、非法制药等十几个,每一个罪名后面都详细写出了相关的案子。所以整个公诉书厚达几十页,仅仅将公诉书读一遍一个时辰就过去了。

    时间虽长,但案情太过惊悚恐怖,尽管大多数百姓已经从各种渠道知道了案件的消息,但不论是在后面偷偷旁听的广州诸位官员,还是屋内屋外的警察和百姓,都是第一次完整知道整个案子。不仅是百姓,就连维持秩序的警察都红着眼睛看向宁彩等人犯,坐在大堂上的许博远就看到一个警察抽出自己的警棍使劲在一旁的墙壁上敲了几下,他毫不怀疑若这个警察就在宁彩等人身旁,会马上打死他们。

    在公诉书读完后,警察署又在大堂上公布了部分证据。死尸他们没有带过来,但将他们采生折割的道具、已经炼制完成尚未出售的‘大药’和半成品的人骨、人肉、男童的***等物品都在堂上展示,还传唤了海皮上大骨成员等‘污点证人’,现场询问他们知道的事情。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让在场的百姓更加愤怒,还有人低低的抽泣起来,也不知是怎么;忽然一个离着宁彩等人只有几丈远的警察愤怒的大喊一声,抽出警棍夯在了一个人犯的身上。

    在场的百姓更加激动,不少人大声喊道:“打死他!打死他!”

    钱明林马上让其余警察将他拿下带走并且维持秩序,许博远也使劲拍了拍惊堂木,又过了半晌才让大堂内安静下来。

    随后询问宁彩等人犯是否认罪。宁彩等人在公审之前已经知道自己最后必然被凌迟,又慑于张三丰的“法术”只求死后能保留三魂七魄,早就同意配合这处公审大戏,这会自然竹筒倒豆子一般都讲了出来。

    等问完了人犯,已经是午时正了。许博远本想马上宣布人犯的如何处置,但想到允熥的吩咐,于是决定暂时休息,一炷香后宣布对人犯的处罚。

    虽然大多数百姓都已经猜到人犯肯定是凌迟,极少数或许能得个问斩,但他们仍旧不愿意离开,守在堂内等着最后的结果公布;倒是几个看起来不像普通百姓的人从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炷香的时间很短,许博远在堂后只稍稍躺了一会儿就返回大堂上,宣布这些人犯所有的罪名确凿无误,依照《大明律》,宁彩等十几人凌迟处死,仅有三人被判处问斩,他们的部家眷也都判处流放。

    顿时大堂内外欢声雷动,无数人齐声赞颂‘许青天’,让他十分得意。

    在后堂观看的知府刘重楼和钱明林见到这一幕都有些嫉妒,不过想到许博远平日里灰头土脸的时候就释然了。虽然主管问案在百姓面前很威风,但在官场上可不是什么好位置,尤其是在省城。

    又过了两日,在城外对人犯行刑。传统上,所谓凌迟处死是要在人犯身上割三千多刀,要连着割三天三夜;但广州的诸位官员觉得没必要,只要能让百姓满意就行;并且平时凌迟这样的罪名都是人犯押到京城行刑,大明还没有在外地行刑的先例,广州的刽子手也没有割三千多刀人犯不死的本事,所以最后只行刑一日。

    但百姓们也觉得十分满足了。他们看着人犯,每死掉一个就齐声欢呼,从早一直欢呼到伴晚,所有的人犯都被处死后大声欢呼一阵,这才各自回家。

    借着仅存的微薄的阳光,钱明林吩咐在场的警察驱赶走想要再从死掉的人犯身上拿走一块肉的百姓,将死尸在乱坟岗胡乱埋了,把现场收拾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