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就在天边的夕阳即将洒下最后一缕红光的时候,凌峰终于回到了家中,当然,不是空手而归,回来的时候,他还顺手从山林里抓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一并带了回来,父亲见了登时眼前一亮。
虽说住在山村里,背靠大山,但其实这些东西并不好抓,尤其在山外围,因着前几年流行吃野味,被附近山村里的人狠狠扫荡了一番,到如今,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野生小动物的足迹了。
想要捕猎,得进深山,但深山老林可不是好进的,手头上若没有几分能耐,进去了,只怕未必能完好无损的走出来。
“你小子,进城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没有把你爷爷教给你的那点把式落下,不赖,真是不赖。”
“哪里。”
闻得父亲夸奖,凌峰连忙谦虚回应,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是,小的时候爷爷是教过他如何进山打猎,但时隔这么多年,他早就把这些东西统统还给了爷爷,他如今之所以能潇洒自如的出入深山老林,靠的完全是成为冒险者后新学的能耐。
当晚,母亲亲自下厨,将兔子红烧了,野鸡则是煮了一锅汤,凌峰不着痕迹的在里面加了一点稀释过的基因强化液。
没办法,父亲、母亲到底年龄大了,虽然他回到家的这段日子,已经为他们二老注射了基因修复液,并暗中加以调养,但到底还没有恢复,因此,为了安全起见,凌峰在给他们进补的时候,只能尽可能的减轻药量。
这样做固然是慢了一点,但凌峰眼下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且不说他融合了光之本源,已经拥有了近乎长生不死的能力,单就说他练武修道,如今也算得上是小有成就,哪怕没有神秘之光,活个千八百年也不成问题,更别说,他的手里还握有长生不老药。
嗯,得自神话世界的长生不老药,虽然只能让人延寿两千年,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老,但对普通人来说,能够延寿两千年,已经是梦寐以求的事情了。
但即便如此,凌峰也没有着急忙慌的给父母服用长生不老药,因为这药在他看来终究还是有缺陷的,日后,他穿越诸天万界,执行冒险任务,未必不能进入神话世界,届时说不定能够得到更好的!
一夜无话。
第二天,凌峰照例起了个大早,他一路慢跑,沿着昨天才刚刚开辟好的山道,横穿整个北山麓,来到了飞仙峰脚下,随即一跃而起,上了飞仙峰顶,在满布五雷正法的演武台上练武,修行。
一夜时间虽然不长,但仗着阵法威力,演武台吸取了不少游离在天地间的电磁元能,使得他在修炼五雷正法的时候如有神助。
这还只是刚刚开始,可以想象,随着时间推移,阵法运转,吸取来越来越多的电磁元能,甚至是雷霆之力,这飞仙峰顶,早晚会成为一个举世难得一见的修行宝地。
“很好!”
这正是凌峰想要的,在结束修炼之后,他满意的下了峰顶,离开北山麓,出山的时候,他顺手带上了一只肥硕的野兔。
昨天晚上,母亲做得红烧兔子肉可是美味的很,一只五六斤的大兔子,被他和父亲两人一顿就干光了。
带着兔子回到家里,交给母亲处理,凌峰驱车离开村子前往县城,凌家祖宅的重建正如火如荼,他得去县城里的家具商场,挑一些家具回来。
因为是自己要用,凌峰自然挑的格外细心,他不在乎价格,但东西的质量一定要好,所以难免就显得挑剔了些。
不过,即便如此,负责接待他的导购员却没有半点不耐烦,毕竟,难得碰上一个出手豪爽的大客户,供着都还来不及,哪里敢有半点怨言。
正逛着商场的凌峰,冷不防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