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叶晨还没有开始准备给那些印度普通人义诊,现在已经有许多人来求诊了。
这正是因为他救了那位神父一命,反而变成了这一带的神医。
叶晨还在等待,他并没有那么快进行义诊。
在第二天的时候,叶晨在唐人街一带,终于找到一个空旷的地方,除了一个太阳伞外,还有就是桌子,以及椅子,另外,还有老奶奶帮他找来的一位懂得本地英语,又懂得汉语的人过来翻译。
叶晨得知这个已经有些混血,有点像印度阿三的男子,其实他爷爷那一代已经移民过来加尔各答。
不过,当年这里还是英国殖民地,他倒是没有真的把自己当成印度人,但是,他的父亲娶了这边的人,到他这一代还真的混血了。
在这些人看来,如果混得不好,还可以移民去英国。
这位本地名字叫阿布伦,中文名叫陈浩的男子,本姓应该是姓陈的,而且,也是从江门移民过来的。
“你觉得我是称呼你陈先生比较好,还称呼阿布伦先生比较好?”
“叶神医,你还是称呼我的中国名吧!”
回肯定是不可能回中国了,他也回不去了,除非去中国旅游而已。
未来他是准备移民去英国的。
因为他不是信这个教的,所以他并没有涉及到种姓制度,但是,他们的地位,实际上可能和吠舍的地位差不多。
这一点上,肯定是比不上那位老奶奶家的地位。
“陈先生,那从今天开始,你配合帮忙翻译。”
在第一个患者过来的时候,对方指着自己的肚子一直在说,叶晨只是从她表情大概猜测一些。
然后再给她把脉看脉象,又看了舌象。
“她是不是说自己的肚子疼?”
“叶神医,她说自己的肚子痛了很长时间,一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喝了从庙宇求回来的神仙水。”
神仙水?
叶晨知道,根本就没有什么用。
不过,他刚刚看对方的嘴唇,他已经看得出来,对方的肚子有虫,而且有很多。
一般来说,都是小孩要经常吃蛔虫要杀虫,但是,其实,有些时候大人也要,特别是因为不干净,导致肚子长虫。
“她的肚子就是有蛔虫,让她回去买蛔虫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