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容城。一座金碧辉煌的阁楼内,“吱呀”一声,只见二楼一扇雕着如意海棠纹的窗棂被微微支起。

    一个身着粉衣,脸蒙白纱的女子,从雅座的轩窗中探出头去,一双灵动的桃花眼不停眨巴着,好奇的打量着街上各种热闹的场景,嘴里还不时嘟嘟囔囔着,正和坐在她身侧的男子说着什么。

    而她身侧的男子一袭白衣胜雪,脸上的表情温柔又耐心,不知粉衣女子与他说了些什么,那男子突然侧了侧头,抿唇轻笑。清隽的侧颜鼻梁高挺,一双漂亮的眼睛微微扬起,然而认真看去才会发现,那双淡金色的眼睛里毫无神采,竟是个看不见的人。

    “啊,这金凤楼果然名不虚传,连杯茶都那么好喝!”阁楼内,粉衣女子手中正捧着一盏清茶,咕嘟咕嘟几口下去,热腾腾的茶水沿着喉咙、食道一路下滑,熨帖了她的胃。

    那茶不知是由什么制成,刚入口时只觉得苦涩无比,细品之下,却又阵阵回甘,她忍不住又饮了一口,余韵悠长,满口生香,似乎连这一路来不断奔波的疲惫都舒缓了不少,这舒畅的感觉让粉衣女子幸福地眯起了双眼。

    她手上的动作不停,又斟了一盏,放在身侧安坐的男人面前,口中招呼道:“宁小之,你快来尝尝。”

    而被她招呼的男子清雅一笑,只见他左手托起茶盏,右手掀起描着青花图案的茶盖,轻轻刮了几下,迎着缕缕茶香小缀了一口,随后不徐不疾道:“这是金凤楼特有的一种灵茶,名曰半生,是由容城一种特有的植物,半生藤制成,可以清火明目,回灵消疲,姑娘若是喜欢,不妨多饮一些。”

    “清火明目?那你更要多喝一些了。来来来,你多喝一点,对你的眼睛有好处。”粉衣女子眼前一亮,又给面前的男子续了一杯,眼神略带殷切的看着他

    闻言,白衣男子有些哭笑不得,其实他并不太喜欢这茶初入口时苦涩的味道,然而他也不好拂了眼前女子的好意,只得苦笑着一饮而尽,随后,他将茶盏推的离二人远了些,温声问道:“慕姑娘很是喜欢此处?”

    “是啊,这里好热闹。”那粉衣女子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复又将视线移向底下川流涌动的大街。

    不错,这名粉衣白纱的女子正是牧笙歌。

    五日前,他们从流月宫出发,日夜兼程,赶往玉峦山天极渊。

    修仙本就是逆天而行,大道万千,拼的是每个人的努力和运气,有时为了得到某个机缘,连续多日不眠不休,餐风饮露也是常事,因此修仙者大多辟谷,对睡眠的需求也不高,到了慕芷罗这个境界,辟谷,不眠更是不在话下。

    但牧笙歌毕竟是半路出家,初时,牧笙歌还对此次出行好奇不已,然而,连续坐了几日马车,且这一路经过的都是些荒无人烟之地,无甚新鲜事,还是让她渐渐感到有些无趣,且有些疲累。

    顾宁之似是察觉到了她的不适,于是在第四日的晚上,他突然提出,算算路程,还有月余就他们便能赶到横岭山脉,时间尚且宽裕,因而不用着急一直赶路,一路疾行而来,他也感到有些疲惫了,明日他们即将路过容城,问牧笙歌是否愿意稍做休息,调整几日再出发。

    牧笙歌自然知道,顾宁之在此时突然提出的休整,怕是见自己无聊了在照顾自己的情绪。

    毕竟她在这一路上抓耳挠腮上窜下跳时不时就要闹出点小动静的实在太明显,她对这一番好意很是领情,也确实想去看看修仙界的城市是怎么样的,因此她对于顾宁之的这一决定自然别无二话。

    他们目前停留的这座城市叫做容城,是天灵大陆中部区域的第二大城市。

    容城虽然不是四大主城,但由于它地处天灵大陆中部位置,四通八达,距离四大主城之一的金池主城也只有几百里远,因而常常成为来往各地的路人停留歇脚的地方。

    这座城市向来由凡人和修真者混居而住,眼下,由于仙灵草花期将至,各路人马都在赶往横岭山脉,而容城自然也就成了各方势力的聚集停留之地。

    牧笙歌一行人在容城的落脚之处叫做金凤楼,金凤楼是一座约有五层楼高的建筑,外墙上涂着朱色的丹漆,金子做的檐瓦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重楼飞阁,雕梁绣柱,远远看上去就如同一只振翅欲飞的金凤。

    据说这里是容城最大最繁华的客栈,集酒肆和住处为一体,一楼是金凤楼的大堂,二楼开辟了大大小小的雅座,三楼以上均是住所,楼层越高,房间越高级。

    牧笙歌一来就挑中了这里,不仅是因为这是容城最大的客栈,也是因为她早就打听好了,金凤楼的饭食在容城也是最出名的,就是价格贵了点。

    然而,她现在是谁啊,她可是慕芷罗呀,慕芷罗会缺钱吗?那必须不会,难得出来一趟,怎么能让男神委屈去住那些小店呢,要住,那自然是要住最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