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魔是方先生,是我的小怜。”
白素逐渐缩小到正常大小。
她身上阴冷的感觉慢慢褪去。
变作那个软软的白色小狐狸。
200来岁的白素,在狐族或许尚未成年。
“很久以前,我只是一只读书修炼的封闭小狐狸,在黑荒洲的小地方无忧无虑的长大,直到那天方先生远道而来,他衣着朴素,模样还有些狼狈,但他的温润书卷气质很吸引我,被大妖怪追逐,误闯了我们狐族的幻阵。
先生是读书人,身具浩然正气,百邪不侵,路过的幻阵都被他一一勘破。
他走进来,看见了我,问我一声,小姑娘,这是哪里,可有大家长在,是否方便让我投宿?”
回忆起方序,白素的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我那时没见过人,害羞的躲开了,将他晾在那好久,他就一直等着,等到了天黑又等到白天,我第二天再去时他还在,我笑他书呆子。”白素轻轻的说着。
那时候的她外表是十五岁左右的小姑娘,头顶有对白色的狐狸耳朵,额前有十字纹,和小伙伴挤在一起。
看着眼前满身晨露,立在一片草原里的人。
“书呆子!”
白素笑着和小伙伴挤在了一起,耳朵尖有些红。
他眉目俊秀沾染了露珠,他的书生澜衫飘在草地上,他的笑柔的像挠过眼睛的羽毛。
方序在狐族住下来了,他记录黑荒洲的山山水水,描述各族特色风俗,也传播人族的书籍,说儒说道也说佛,知识广博。
白素托着腮,每天听课,又每天看方序,不知道自己想要知识还是想要人,每每想出了神,还会脸红。
终于,她鼓起勇气,学着话本故事里的狐狸,写了一张书帖交给方序:“先生,我恋慕你。”
方序还是那样柔和的笑,满含包容。
“小狐狸,好好学,不要多想。”
白素对着镜子照,她在人族看来应该是个柔媚清纯的十五六岁姑娘,五官精致,眼尾挑起了一束红,额间有十字白纹,鼻子小而挺,下巴尖尖的,嘴唇不丰不薄,恰到好处,男女一见都能被她吸引。
她披着白纱的裙子,银发洒落,一对狐狸耳朵落在两边。
“哪里小了,我都一百多岁了,如果定了亲,也是可以结婚的。”
“不小了,我家小妹都会思春了,羞羞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