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谭洛汐笑眯眯道:“在眼里是便宜和昂贵之分,在我看来这设计很特别独特,而且还适合我。
既然这么在意价格,不如让詹啸买十斤黄金打成项圈套在脖子上,让别人都知道贵重,这样不是更好?”
谭洛汐一句话就替自己解了围,周围的人也都笑了笑。
这么一对比,一个高贵,一个庸俗。
郑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夜暴富的暴发户,从贫穷到富有,想要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有钱。
手上戴着金手表,恨不得十根手指都戴着戒指,脖子上还得套上一根拇指粗的金链子。
自以为是很有钱,殊不知别人在背后都在嘲笑他的品味。
郑欣被她这么一讽刺脸都红了,但她死鸭子嘴硬。
“T家的东西在我看来每一件都是艺术品,比起这对耳环,我倒是觉得这个手镯更好看。”
说着她让柜姐取了一个镶满了钻石的手镯,价格七万多。
她将手抬了起来,上面还有一个卡家的手镯。
“这个是刚刚在卡家买的,二十几万呢,啸对我可真好。”
谭洛汐内心有一百头羊驼跑过,好歹她也是出身豪门,就算家道中落,她也算是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
饶是谭洛汐不太喜欢首饰,她家里也有几件很值钱的,每一件都是七位数起。
还有一些六位数的她都没太注意过,不喜欢都给姐姐了。
对于家里很穷的郑欣来说二十几万就是特别昂贵的东西了,她拿着二十几万的东西在谭洛汐面前炫富。
谭洛汐只觉得可笑,是不是她平时太过于节俭,导致郑欣觉得她家很穷?
“是嘛,对好就好。”谭洛汐忍住了爆粗口的冲动。
好歹身边还有林均,好歹身边还有其他人,她可不想被人嘲笑。
换个地方,她肯定把郑欣揍得满地找牙,当白莲花当上瘾了。
“均哥哥,我就要这个了。”谭洛汐指着自己耳朵上的耳环,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容。
“以后每天我都戴着。”
她的笑容对詹啸来说不知道有多讽刺,自己追了她那么久,还谈了一段时间,她可从来没有这么对自己笑过。
谭洛汐是一个乐天派的女孩,她很容易微笑,可是那都是没心没肺的笑容,像是这样小女人娇羞的笑容很少有人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