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婶,你这不说呀,我还差点忘了一个事儿。”她道。
“也就是去年腊月的时候,有一回我去找四婶有点事儿,四婶不在屋里,我就去隔壁荷儿那屋里问。”
“荷儿躺在床上窝冬,我看到被窝里面也隆起了一个包,还轻轻的动。”
“露在外面的,是康小子的衣裳还有一撮毛。”
“我当时以为荷儿是带着康小子睡觉,走近了一问,她掀开被子让我看,”
“我的天呐,那丫头把她弟弟的小衣裳找了一件给飞飞穿了,她还献宝似的跟我说,说飞飞乖,知道被窝里暖和,躺下就老实了。”
“可它那飞飞,我好几次看到它去茅厕拱,康小子拉在外面的大便,热腾腾的刚落地,就被飞飞给吞嘴里了,这不脏吗?还一块儿睡,我也是服了!”
杨若兰说不下去了,捂着嘴退到了一边。
“啊?”屋里的孙氏鲍素云都不能淡定了,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杨若晴也是表情怪异,但还不至于太过惊讶。
搁在现代,那些宠狗宠到骨血里的狗粉太多了。
跟狗接吻,或者共用一只碗吃饭,新闻上数不胜数。
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狗,这是很多女孩子的天性。
就算是杨若晴自己,也很喜欢。
追云虽然是狼,丛林的霸主,但是很多时候,杨若晴都是把它当作萌宠来看待的。
知道它是吃货,所以,她愿意为它做很多很多它喜欢的美味去取悦它。
可是,再怎么宠爱,也得有个尺度。
该注意的卫生,要注意。
还有就是要量力而行。
给追云做烤鸡啥的,这对于自己家的财力,耗费的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而四房的经济条件就摆在那儿,四叔一个人做事,要养活那一大家子。
康小子是天残,长大了搞不好不能帮衬还要成为累赘。
这样的家境下,那样去宠爱一只狗,就有些不理智了,也是将自己老爹辛苦挣来的钱白白糟蹋。
“言归正传,娘,荷儿的婚事,我可不准你来揽。”杨若晴接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