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就是这个了。
墨夜司竟然把韭菜认成了小麦苗。
他刚才一本正经说出小麦苗这三个字的时候,她差一点就笑岔气了。
不过虽然觉得很好笑,她又觉得挺正常。
他这种从小就在大城市长大,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豪门大少爷,不认识一些蔬菜也很正常。
只是,一想到他将韭菜错认成小麦苗,她还是觉得很好笑。
“咳咳,这个是韭菜。”乔绵绵忍着笑,将那捆韭菜从购物车里拿了出来,“我们今天做的菜里没有韭菜,算了,要不你还是找个地方等我,我去把菜买了?”
连韭菜都不认识。
其他很多菜,他肯定也不认识了。
乔绵绵觉得,还是她一个人速战速决把菜买了吧。
墨夜司抿着唇,脸上的神色有点不自然,沉默了一阵后,才掩饰着尴尬说:“我认识菜的。只是这个韭菜长得跟小麦苗一模一样,我刚才是认错了。”
“等下,我肯定不会再认错了。”
乔绵绵一点都不相信他。
“你就在这里等我吧,我去买菜,我很快就回来好不好?”她伸手想要去将购物车推过来,“最多二十分钟,不,十分钟。你等我十分钟就行了。”
“我说过了,刚才真的只是一个意外。”
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犯下这样的低级错误,墨夜司很想找个机会弥补。
他连蔬菜都认错了,乔绵绵会不会很瞧不起他?
觉得他是一个连基本常识都没有的人。
墨夜司哪里能容忍在自己老婆面前丢这样的脸,无论如何,他都得把局势扳回来。
他推着购物车就朝前走,忍着他难以忍受的异味,东瞅瞅,西看看,挑挑选选了一会儿,终于拿了一盒排骨起来。
他像是为了证明之前真的只是一个意外似的,拿着那盒排骨,一本正经的跟乔绵绵说:“这个是排骨,我没认错吧?”
乔绵绵:“……”
排骨都能认错的人,没几个吧?
二十分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