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落下,霜月升起,又是一个黑夜。
在江湖中,黑夜向来就不是什么好时候,刺杀、夺宝、灭门都是常见的,也因此,黑夜也是最凶险的,各种杀人如麻的家伙都喜欢在黑夜中行动,还美其名曰黑夜能给他安全感,实际上,是享受在黑夜中杀人,感受别的的恐惧。
就像现在的钱小刀,他只是出生底层的贫民而已,自小生活在恶臭之中,被人瞧不起,被自己瞧不起,直到那天,他救了一个老头,然后杀了他。
没错,钱小刀杀了自己所救的那个老头,因为那老头身上有一锭银子,那是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买不了一栋房,买不了一桌山珍海味,也买不了美妾娇妻,但是,它能勾走一个原本还算善良的贫民的良心。
五两银子,足够钱小刀两个月吃饱饭,那是一笔做梦一般的财产。
但是,这并不是他最重大的发现,当他杀了那个老头后,那老头脸上表情似安慰似悲伤,交给了他一块石头。
石头,只是鸡卵大小,通体血红,周身满是嶙峋棱角,在钱小刀看来,它不仅不值钱,还膈应手。
但就是这么一块小石头,却改变了钱小刀原本的生活轨迹,他学会了之前长辈朋友嘴里津津念道的武功,而且还是在江湖上都属于上层的武学。
然后让他们亲身感觉了一下——钱小刀将他们一一都毙于掌下,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包括父母。
这既是修炼武功的需要,也是钱小刀的本心。
毕竟,在他看来,以后注定会出人头地,荣华富贵的他,不需要如此肮脏的出身,自然,这些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就都不需要再存在。
再说,官府也不会追究几个贫民的死亡,那些官老爷想的,也不过是今晚的餐饭,侍寝的美人儿而已。
如此,钱小刀开始了修炼武功的道路,因为他修炼的是魔功,所以也需要人命来修炼,虽然量不大,但总还是要有的。
害怕被人认出来,他的目标也多是外乡人,外乡人不仅有钱,而且大多数都有武艺在身,气血充足,最是适合拿来练功。
他也靠着他所杀的那些人的财务混得风生水起,满身绫罗绸缎,餐餐大鱼大肉,现在别人见了不但不会骂他臭乞丐,还会尊敬的叫他一句“钱爷”。
这让他觉得自己不杀这个镇上的百姓的想法是正确的,毕竟,若是没有他们,自己又怎么会威风得起来,至少在武功未大成的时候还不能。
这天,又需要人练功的钱小刀又走在了街上,他找到了一个好目标。
这是一个年轻的剑客,气宇轩昂、玉树临风、面冠如玉,算是钱小刀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当然,这也是钱小刀决意要杀他的原因。
多日来的养尊处优,也让他看不得别人比他好,当然,那个家伙丰厚的钱财也是关键之一,自己最近也正好缺钱。
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纵然会些剑法,又怎么能抵挡得住自己的掌法?
经过多次的验证,长时间杀人夺财的经历,让钱小刀对自己的武功自信无比。
……
“身后有人在跟着我!那会是谁?”身怀真武级功法“先天无相神功”,李晓的感觉十分敏锐,尤其是在夜风孤寂,黑夜当空的时候,他的警觉更是被拔到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