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楚城,酒楼内。
“最近慕家有何事,竟这般的热闹。”
“是慕老爷为大小姐办了场比武招亲,不论家世,只要求剑术能胜过他家女儿。据说那慕大小姐有倾城倾国之貌,不少男子慕名前去。”
“慕大小姐不是常年卧病在床吗,怎的还会剑术?”
“慕大小姐虽身体羸弱,但自小跟着慕老爷习武,听说在剑术上颇有造诣。”
“一个病秧子能有多厉害,难道还能比得上天雪山上那位?”
“天雪山上那位世间谁能与之相比啊,他可是神仙。”
“说得玄乎,我们又不曾见过。”
“......”
四位男子聊的忘我,旁桌的二人闻言,默默地相视一眼,同时拿起桌上的剑,走出了酒楼。
“去哪?”
“慕府。”
女子假装不在意地打趣道:“师兄也想娶那慕家大小姐?”
穿着一身玄衣的男子摇摇头,“听闻慕老爷极其宠爱女儿,我若打赢他女儿,是不是能逼得他出手?”
“这招是不是太损了些?”女子皱着眉说。
“放心,我自有分寸,不会伤那无辜之人。”
女子点点头,跟在他身后去往慕府。
慕府的家主名为慕归风,南楚城内无人不知,只因他手握名剑“定光”,是当世剑术第二人。
这当世第一人叫做洛云之,从出生起便住在城外的天雪山上,坊间传言,他二十年来容颜不变,面如冠玉,惊才风逸,是位无欲无求的“神仙”。
洛云之曾一人一剑,将四位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客打下天雪山。慕归风在问剑后,满身狼狈的回到府内,旁人问起他也只是摇摇头,感慨着“果真是仙人啊”。
天雪山常年积雪,难得上去,洛云之又从不下山,不问世事,于是慕归风便成为众剑客敬佩的对象,连带着对他女儿也颇感兴趣,如今消息放出去不过三日,已有近四十位男子前来比武。
“又来人了?找死啊!”慕府内传来一道不耐烦的声音,随即大门被人从里面踹开了。
站在门口的二人往后连退几步,望向前方的人。
他穿着干净的青衫,头上戴着斗笠,手里握了一把剑,哪怕有面纱相隔,都能察觉到这人此刻的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