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乔不是没想过会在临川市遇见宋时遇,但是却绝对没想过,会在这种情形这种境遇下相遇。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因为着急出门嫌麻烦没有摘的围裙和手里拎着的一袋外卖,默默的角落挪了挪,顺便压低了头上戴着的棒球帽的帽檐,余光却忍不住从帽檐下溜下去,穿过前面站立的几条腿,精准的落在那双铮亮的皮鞋上。
宋时遇从电梯外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温乔恍惚间记忆被拉回到了好多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她推开门,窗边做试卷的少年宋时遇闻声转头看过来,黑发黑眸,转过来的半张侧脸清冷古典,神情疏淡。
在遇到宋时遇之前,她见过最好看的人就是学校里被公认为校草的某位学长。
宋时遇比他好看了一万倍。
温乔没有任何缓冲的直面了宋时遇的美貌,对她的冲击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就一眼,就硬生生把她对人类的审美拔高了好几层楼。
而彼时她刚以五十块钱的价格卖掉了一头又黑又长的长发,头发被削的又短又薄,因为整个暑假都在田野山间疯跑晒的皮肤黝黑,身上穿的是某个堂姐不要了的旧衣服,身材还没有二次发育,瘦的像根豆芽菜,完全就是个没有张开的野小子。
她和宋时遇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说句“仙畜有别”都不过分。
那时候她曾经误以为宋时遇的特别是因为他是城里人,所以在他们那一群乡下人里才会显得那么鹤立鸡群遗世独立。
后来她才发现,原来宋时遇和他们并不是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而是宋时遇和绝大部分人类的区别。
时隔多年,西装革履的宋时遇非但没有长残,反而彻底褪去少年时的青涩稚嫩,棱角愈发分明清晰,从她的角度隐约可以看到他走势陡峭的鼻梁和紧窄流畅的下颚线条,清冷气质更添几分矜贵,如高岭之花高不可攀。
那种区别于普通人类的高贵气质自然而然的散发出来。
以至于电梯里的所有人在他进电梯后都自发的挪动,最后空出一块在这电梯里显得过于宽裕的地方来供他站立。
而温乔在宋时遇进电梯后目光扫过来的前一秒低下头,让帽檐挡住了自己的整张脸,后背都绷紧了。
听说宋时遇在A市开了公司,难道就在这栋楼?
怎么会想到那么巧,A市那么大那么多的写字楼。
他的公司居然就在离她不到两公里的地方?
温乔倒不是怕遇见他,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实在不大适合和看起来事业有成风光无限的前男友偶遇。
温乔低着头盯着自己的围裙,自己这身打扮很有可能会被宋时遇误认为她是外卖员或者是饭店小工。
宋时遇对她说的最后那句话让她这么多年都耿耿于怀,她咬着牙一天只睡五个小时打三份工的时候,除了还债,胸口里也憋着一口气,想要向他证明——虽然她没有走那条他为她计划的路,但是她也能够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
但如果现在被宋时遇看到了,岂不是都白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