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小说屋>奇幻玄幻>欲乱生活小说全集 > 第38章 她还生气呢!
    第一百四十二章大宝玉被抓了

    父母还在,若是分家的话🋉🗢🝒,不说别的,单单是别人的白眼都会让很多人受不了,更不用说还会有刑法加身。

    越是家世大的,🕆🇚就越不太可能在父母生前就分家。

    历朝历代中⛚🚻😥,别🕆🇚说是父母在世,就算是沮丧未满就兄弟分家,都是一个不小的罪名。

    当然了☍♮,老百🅯姓是没🚤🕗🉬人在意,可若是高官勋贵,那就会有人弹劾。

    而且大赵朝廷虽然☊♑没有命令禁止祖父母父🉖母在,不能分家,但是也有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子孙若分家,务必要告知🗈🙪🍎官府知道,若是不告而分,则罚杖一百!

    所以⚈🏜说,贾母只要活着,荣国府想要分家,就要经过朝廷,以及族长和族老们的赞同才可🞝以,否则这个家就分不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分家是要在世☵祖父母,父母点♾🍽头才行,若是长辈不同意,那就无法分家。

    荣国府想分家,那无论是官府,还是族中,第一个询问的就会是贾母,只要贾🔻🅶🋂母不愿意,贾赦贾政以及贾琏的想法,就不重要了。

    当然了,要是贾母愿意,那就另当别论了。

    不止是大赵朝廷是这样规定的,历朝历代对分家都有着☐⚍规定♾🍽。

    史料记载,明朝之前,赋税都是按照户数来缴纳的,也就是说,这户人家,不管多少人,只要是一户,就收一次钱。这一制度,在重孝敬礼的朝代都还好🗸说,能够极🗶☞🀝大激发人们🍜🈼施行大家庭的制度。

    毕竟,这样交的钱少嘛。

    但在那些财政不济的朝代,百姓分家就🄸多少有些无奈之☐⚍举了。

    据说,有的朝代甚至专门设立了部门机构,专司“分家判决”,以便从每一次的分家裁断中收取一定数♊🆮💽额的“行政手续费”。

    除了明朝,后来的辫子朝也是如此,以清朝律例为例⛗🚤,虽然明令禁止祖父母及父母在世的子孙分家,但在清末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中却🚢🕇这样规定:凡隶于一户籍者,为一家。🃲🛲☭父母在,欲别立户籍者,须经父母允许。可见,此规则将人们分户籍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了父母,官方不参与裁决。

    若是不经过父母🕆🇚允许就私🋉🗢🝒自为家,是为大不孝!

    不孝者,杖一百,徒三百里!

    也就是说,能不能分家,怎么分家,基本上都♡🉿🍂是父母说了算。不过勋贵人家则是不同,分家是父母说了算,可怎么分🗈🙪🍎,那父母就不一定说了算了。

    首先是世袭爵位,这个不用说,大多朝代,都是嫡长子继承,其实高官的后代,不只🝥🍌🆩世子能袭爵,其它的🝞孩子都可以享受荫恩的,荫恩不能世袭,一般也不会有高官厚禄,但好歹比平民强出三条街去。

    然后是☍♮财产,有些财产比如祭田、族产,都是作为一个家族的公有财产存在,不分出去的。

    祭田所☍♮得一般都不会太多,主要用来维持祠堂、香火,比如有些人家会给祖先们按定例给🞝寺庙里供奉香火等开销;祭田多些的,还会维持族学的开销,接济族内的孤🗶☞🀝儿寡母或者生活穷困的人。犯官抄家,一般是不抄没祭田的,但是犯灭族罪的,不管什么都给你抄了。

    族产,就是全族的财产,🋉🗢🝒一般也不分出去,只要是族内的💐人,都享有股份分红权,打理族产的人只有族产的管理权,没有所有权。

    如果族长要发卖或者分族产,或者一个族繁衍大了要⛗🚤弄出两个三个分支来,需要开🛍🛅家族会议,取得各个嫡枝旁支的人同意,而🎙且发卖族产所得,也会分给全族的人,分族产,全族人都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