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沈暮年看到都会下意识往他们的肩膀盯上几秒。

    既然刚才他能忍受和一个陌生人的身体接触,想必也不会再排斥认识多年的程十一了。

    这么想着,沈暮年抬了抬手。

    和预想中自然而然放上去不一样,沈暮年再一次感受到了熟悉的排斥和恐惧,他举到和肩膀平齐的手正微不可察地颤抖,额头依旧会冒出薄汗。

    每靠近程十一的肩膀一厘米,他内心的排斥与恐惧就增加一分。

    不行。

    还是做不到。

    看来他的病并没有被治好……

    举在半空中的手就这么僵了一分钟,程十一动也不敢动。

    最后沈暮年还是把手放了下来。

    饶是心思缜密的程十一也摸不着头脑了。

    沈暮年一向行事严谨,他突然抬手必定是有什么话要嘱咐。但是现在又把手放下是几个意思?

    也不知道是察觉到程十一的尴尬,还是为自己突然抬手又放下找个恰当的理由,沈暮年睨了他一眼,才解释说:

    “你肩上有头皮屑。”

    程十一:“……”

    我他妈。

    保镖们强忍着笑意护送沈暮年回车,忽然觉得程十一薪水这么高也没什么可羡慕的。

    朝岁狼狈回到家,路过邻居家门口时朝邻居张大妈打了声招呼:“晚上好!”

    张大妈嘴里应着“哎哎好”,表情却像是见了鬼似的,抬脚就往屋里进。

    她可以说是从小看着朝岁长大,原本觉得朝岁是个长得白白净净,漂漂亮亮的小伙子,非常招她喜欢,没成想长大以后不学好,经常跑出去打架溜混,惹了不少事端。

    张大妈有一个比朝岁小几年的儿子,她不想儿子和朝岁走得近,就连带着全家都避朝岁的嫌。

    朝岁懒得去管旁人的这些小心思,他爱打招呼就打招呼,谁管得着?

    进了门瞅见一个熟悉的蹒跚身影在厨房小隔间里忙活,朝岁压了压自己惹眼的金发,换上拖鞋,猫着腰踮着脚往房间里进。

    刚一只脚进房门,朝岁的后领就被人像逮小鸡似的逮住了。